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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湘江半程马拉松
竞赛规程
一、举办单位
(一)技术认证:中国田径协会(拟)
(二)主办单位:湖南省体育局、长沙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长沙市体育局
(四)运营单位:湖南博森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二、竞赛日期
2026年4月26日(星期日)7:00
三、竞赛项目及规模
半程马拉松(21.0975KM),15000人
四、竞赛组别
半程马拉松个人赛(男、女)
五、比赛路线
待定,最终路线以赛道丈量认证为准。
六、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中国田径协会路跑赛事管理文件汇编2025》和2026湘江半程马拉松竞赛规程执行。
(二)参赛标识及竞赛物品领取
1.参赛号码:选手的参赛号码由组委会统一在赛前发放。所有参赛者需将参赛号码布(大)固定于身前正面胸部位置,凡未按规定佩戴号码布、折叠或遮挡号码布任意区域,未按规定佩戴芯片及号码布,导致计时点未记录成绩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成绩。
2.参赛服装:选手在提交报名信息时可选择参赛服装尺码,参赛T恤在参赛物品领取现场发放。参赛T恤一经发放,组委会不予退换。
3.竞赛物品领取:参赛选手须根据湘江半程马拉松官方网站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参赛号码布、一次性感应计时芯片、参赛服装、束口袋、《参赛指南》等竞赛物品,不允许代领。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于赛前在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注:赛事组委会有权对不符合参赛资格、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参赛选手不予发放竞赛物品,并不予退还报名费。
(三)检录与集结
1.参赛选手须正确佩戴好本届赛事号码布,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区域进行检录。
2.选手必须佩戴本人号码布经检录后进入相应的出发区集结。每个集结区前将设置计时地毯,未按照正确顺序依次通过的取消参赛资格、成绩和完赛物品。
3.本次赛事不专门设置竞速轮椅组别,为了保证非竞速轮椅选手自身和其他参赛选手的安全,非竞速轮椅选手须在对应分区的最末端检录集结,选手需执行裁判员具体安排。
4.为保障赛事安全,不允许携带大型旗帜、标语、佩戴非官方配速员标志或其他妨碍比赛的物品。进入赛道,裁判有权没收违禁物品,包含:标语、奇装异服、旗帜旗杆、字牌(包括但不限于手幅、横幅、条幅等)、球棒、长棍、尖锐物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灯牌、冷焰火、激光笔、打火机、长柄伞、易碎玻璃制品、酒精、专业摄影摄像机、管制刀具、注射器、投影仪、扩音器、无人机、折叠椅、仿真枪、易燃易爆品、宠物、硬质饮料瓶。
(四)发令方式与起跑顺序
1.本次赛事按照成绩分区的方式先后排列检录,采用分枪发令起跑,具体办法见组委会赛前公布的《通知》。如果参赛者无效起跑(含错区起跑及抢跑),不会被叫停,裁判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不允许后区进入前区检录起跑,前区可进入后区检录起跑。如违反则按照规则及规程进行处罚。
3.比赛最后一枪发令15分钟后,不再允许选手通过起点出发。
(五)计时办法
1.比赛采用感应计时,感应计时芯片将在选手通过起点线开始计时,参赛选手须佩戴组委会提供的计时芯片参赛方为有效。感应计时芯片为一次性抛弃型芯片,不收取芯片押金,在参赛物品领取时与号码布同时发放。所有参赛者需将参赛号码布(大)固定于身前正面位置,切勿用衣物、腰包等物品遮挡号码布,凡未按规定佩戴号码布、折叠或遮挡号码布,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成绩。如因参赛者本人未能正确佩戴号码布,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折叠、遮挡、撕毁、损坏号码布等,导致计时芯片无法记录成绩的,组委会概不负责。
2.在起终点设有摄影计时系统、每5公里分段计时点和折返点设有计时感应带和录像设备,参赛选手在跑进过程中,必须逐一通过地面的计时感应带,如果参赛选手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取消该参赛者的比赛成绩和排名,并无法生成成绩证书。
(六)关门时间
为保证选手比赛安全和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各公里点关门后,比赛计时感应地毯即停止工作,赛道解除交通管制并恢复正常交通,选手应及时停止比赛退出赛道,等候组委会收容车或乘坐公共交通车辆抵达终点。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将由该名选手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分段关门时间见下表:
项目 | 位置 | 关门时间 |
半程 马拉松 | 起点 | 最后一枪发令15分钟后 |
5公里 | 55分钟 | |
10公里 | 1小时30分钟 | |
15公里 | 2小时10分钟 | |
20公里 | 2小时50分 | |
终点 | 3小时 | |
备注:如遇特殊情况,组委会有权决定提前关门,参赛选手须服从组委会安排 | ||
(七)存取衣
1.参赛选手于当天开赛前在起点存取衣区按号段寄存衣物;赛后凭本人号码布于11:00前到终点存取衣区领取,如超过领取时间未领取者,请于赛后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或选择邮寄到付(联系方式:0731-82566433、0731-82566463);逾期未领者,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2.请勿将贵重物品 (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手表、各种钥匙、其他电子产品等)、易碎品、易燃易爆和违禁品放在包内,如发生损坏、遗失或安全事故,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八)饮水、饮料、能量补给站
参照《中国马拉松及相关运动办赛指南》设置,详见赛前发布的参赛指南。
公里点 | 饮水 | 饮料 | 能量补给 | 用水 |
5公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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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公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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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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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公里 | √ |
| √ | √ |
15公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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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公里 | √ |
| √ | √ |
20公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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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统一安排补给,不允许设置私补点 | ||||
(九)移动卫生间、临时喷淋设置及环境保护
1.组委会在起点、沿途赛道(5公里起至终点每间隔2.5公里处)及终点设置移动卫生间或小便槽。
2.组委会将根据比赛日的天气情况,在赛道沿线设置临时喷淋设备,具体点位在赛前公布。
3.选手在起点、比赛路线沿途及终点非卫生间区域不得随地便溺,不得随意丢弃硬包装瓶罐等垃圾,减少使用雨衣等一次性用品,赛时须将垃圾丢进组委会设置的垃圾槽内。文明参赛,共同保护城市环境。
(十)医疗救护
1.组委会在起点、赛道沿途(自2.5公里起每2.5公里)和起终点设立固定医疗点,免费为选手提供医疗服务。现场医务人员根据选手身体状况认为某选手不适宜继续比赛时,可中止其继续参加比赛,选手须服从医护人员的安排。如参赛选手不听从医护人员建议,坚持参赛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
2.组委会在赛道沿途设立移动医疗救援服务,沿参赛选手的跑进路线,有急救车跟随。若选手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伴随的费用,均由选手本人承担,概不追究参与施救的医护人员、急救志愿者及赛事组委会工作人员的任何法律和经济方面的责任。
3.组委会将安排急救跑者按照不同的配速分段进行分组混跑在参赛人员中。他们佩戴明显的标识,会及时协助处理身边选手发生意外的情况。
4.组委会在赛道沿途每100米处安排医疗服务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选手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十一)完赛证书下载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者年龄要求
参赛者年龄限比赛当年1月1日年满18周岁(2008年1月1日前出生)。
注:65岁以上人员参赛需要求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或直系亲属在报名时知晓和同意比赛规程,并且在赛前领取参赛物品时,代为签署参赛声明。
(二)参赛者身体状况要求
半程马拉松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应明确并了解参赛过程中存在自甘风险,应在有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结合体检报告评估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是否可以参加比赛。有以下疾病或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如果在做轻微活动时感到胸部中等程度疼痛和严重冠状动脉病(心绞痛)的人;
6.血糖过高或者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7.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过感冒或体温异常者;
8.赛前一晚大量饮酒或睡眠不足者;
9.孕妇;
10.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注:组委会建议所有参赛选手应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含心电图检查),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于长跑运动,方可报名参赛。参赛过程中,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选手个人承担责任。
(三)参赛者资格要求
报名时须上传本人在报名截止日前24个月内有2次10公里及以上距离比赛成绩。
(四)残疾人选手报名办法
本次比赛残疾人选手报名办法,参照中国田径协会《关于残疾人选手参加全国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1.本届赛事不设置竞速轮椅项目,为保障残疾人选手参赛权益和其他选手安全,只允许普通轮椅选手以大众选手身份参加比赛。
2.残疾人(包括轮椅选手)选手报名时须达到参赛选手年龄、健康和资格要求,根据报名要求交纳报名费;
3.起跑前,视力障碍、听力障碍、智力残疾以及上肢残疾的选手与健全人选手一起在相应的分区集结、起跑。非竞速轮椅项目选手须在专属区域(最后一枪队尾)出发。
4.在比赛中,为保障所有参赛选手安全,视力障碍须有伴跑者全程伴跑,其他残疾选手也建议邀请伴跑者一同参赛。伴跑者须从本赛事报名的选手中选择。
(六)参赛者自理费用
参赛选手交通、食宿、比赛期间伤病医疗费等费用自理。
八、报名办法
(一)参赛规模15000人,报名人数超过限定名额后,参赛资格获取将采用抽签办法确定。本届赛事抽签与名额分配,大众选手参赛名额不低于总规模的90%。选手必须经过报名并缴费,方可参加抽签。本届比赛不设置精英选手组,不设直通名额。
(二)报名时间
3月5日10:00-3月12日10:00。
(三)报名方式
登录湘江半程马拉松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服务号“湘江半程马拉松”报名。
(四)报名费
半程马拉松项目每人150元人民币。
(五)不予报名选手
3.根据《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规则》的要求,注册检查库或者检查库中的退役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如需参赛应当提前6个月向反兴奋剂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获得批准申请后,方能参加比赛,如退役运动员违规参赛,将取消其比赛成绩。
1.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报名,有权对利用虚假信息报名的选手取消参赛资格。所有选手抽签结果公布后,一旦占用中签名额将不再进行退费,名额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让。
2.经组委会确认获得参赛资格者,如无法参赛,参赛包不予发放,报名费不予退还。
3.选手一旦确认报名即视为同意本赛事《参赛选手声明》。转让参赛资格、号码布及芯片给他人皆属违规行为,比赛发生的一切后果由转让者及受让者自行承担。
4.报名信息中的紧急联系人,推荐填写直系亲属;且紧急联系人不能是本次比赛及同一天参加其他赛事的选手;
5.本届赛事路线不适宜选手推婴儿车参赛,为充分保护全体选手人身安全,本届赛事禁止婴儿车、滑板、轮滑、平衡车等进入赛道。
九、名次录取和奖励办法
(一)半程马拉松项目前八名以枪声成绩录取,发放奖金。
男子 | 女子 | ||
名次 | 奖金(人民币) | 名次 | 奖金(人民币) |
一 | 8000 | 一 | 8000 |
二 | 6000 | 二 | 6000 |
三 | 5000 | 三 | 5000 |
四 | 4000 | 四 | 4000 |
五 | 3000 | 五 | 3000 |
六 | 2500 | 六 | 2500 |
七 | 2000 | 七 | 2000 |
八 | 1500 | 八 | 1500 |
(二)所有获奖选手的成绩在赛事官方网站公示10日并确认无兴奋剂问题后再发放奖金。获奖选手收到组委会电话通知后,请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至组委会邮箱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发现兴奋剂检测有问题者,或被举报违反竞赛规则和规程相关规定者,经调查取证确认属实则取消录取名次,其被取消的名次不再递补。
(三)上述奖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进行代扣代缴。
(四)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路线和规程规定完赛的选手,可凭本届赛事号码布领取完赛奖牌和完赛物品。比赛结束24小时后登录湘江半程马拉松官方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和证书下载。
十、赛风赛纪
(一)参赛运动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和中国田径协会发布的《全国田径赛事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中国田径协会路跑赛事纪律管理规定》中有关赛风赛纪的规定。
(二)处罚办法
1.为加强赛风赛纪管理,赛事组委会严禁私自转让(卖)或接受转让(买)参赛资格,禁止一切替跑、蹭跑、伪造号码布及使用非赛事号码布者进入赛道参赛。由于替跑、蹭跑、伪造号码布等违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者自行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影响的,组委会还将保留追究违规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2.组委会要求参赛人员穿着适宜的运动服装,并确保号码布外露清晰,严禁有遮挡身份(面具/头盔)、尖锐硬质或易脱落配件、拖地易缠绕服饰、体积过大占道或需停留表演的造型,以及过度暴露、低俗怪异、涉政治、宗教或歧视攻击等内容的奇装异服进入赛道。
3.比赛期间组委会将对起点、每5公里计时点、折返点及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出现以下问题之一者,组委会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禁赛1—2年、终身禁赛等处罚,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
(1)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
(2)选手携带他人计时芯片或一名选手同时携带2枚以上(含2枚)计时芯片参加比赛;
(3)不按指定区域检录;
(4)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
(5)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6)赛道各计时点关门后不停止比赛;
(7)没有沿规定线路跑完全程,抄近道或乘交通工具(含援助车)途中插入;
(8)不按规定要求,反复通过终点、中途进入赛道、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完赛奖牌及纪念品;
(9)在起点与终点区域或赛道当中滞留(如拍照、队列、等候其他选手、表演或其他影响他人比赛的行为);
(10)不按规定要求佩戴本人号码、私自伪造号码布、使用其他赛事或往届赛事的号码布通过终点领取完赛奖牌等;
(11)不文明行为(如随地便溺、吸烟、乱扔垃圾、踩踏花坛绿化地等);
(12)故意影响其他选手跑步安全的行为(如推、拉、挤、撞等);
(13)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干扰裁判执裁,谩骂、打架、滋事等妨碍比赛秩序;
(14)推婴儿车参加比赛或携带宠物伴跑;
(15)非肢体残疾选手使用普通轮椅参赛;
(16)为获得不当利益,比赛中不积极不主动,消极比赛的;
(17)隐瞒身体疾病、妊娠期孕妇参赛;
(18)就赛事活动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
(19)其他违背体育精神和道德风尚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20)其他违反竞赛规则及规程规定的行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组委会的要求禁止携带安检入场及可能造成安全隐患、妨碍赛事进行的物品,如:雨伞、罐装或玻璃容器、延展伸缩功能的自拍杆和稳定器、旗杆等。
(四)组委会接受参赛选手及广大市民赛后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或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检举时须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发送至官方邮箱,有效期为赛后15个自然日内。
十一、保险
(一)组委会为每位参赛选手提供一份人身意外保险,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由于参赛选手填写或确认的信息缺失或有任何错误将导致无法投保,由此在比赛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负。
(二)参赛选手参赛期间若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性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服用兴奋剂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选手本人是个人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请选手认真评估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后进行报名。
十二、熔断机制
如比赛期间,因极端天气影响或其他因素导致办赛条件变化,或导致严重的安全隐患时,赛事组委会经研判确定已不具备继续办赛条件的情况下,将启动赛事熔断机制,并及时告知选手相关情况及后续处理事宜。
十三、兴奋剂检测
参赛选手(含退役运动员)须严格遵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反兴奋剂规则》相关要求参加比赛。本次比赛将按照世界田联及中国田径协会的有关规定,对参赛选手进行兴奋剂检查。更多反兴奋剂知识可进入“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官网运动员专区”(www.chinada.cn/channels/player.html)查询学习。
十四、技术官员、技术代表、裁判员
本次赛事的比赛监督、技术代表、技术官员由中国田径协会选派,裁判员由湖南省田径协会和长沙市体育局选派。
十五、湘江半程马拉松组委会
官方网站:湘江半程马拉松
微信公众号:湘江半程马拉松
咨询电话: 0731-82566433、0731-82566463(工作日上午09:00-12:00、14:00-17:30)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贺龙体育场附场
十六、有关竞赛的其他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查阅赛前发放的《参赛指南》或登录湘江半程马拉松官方网站、关注@湘江半程马拉松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信息。
十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湘江半程马拉松组委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